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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教育評論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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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談德育為本的藝術教育一以國小書法為例
卷期 5:11
作者 蘇哲賢
頁次 131-136
出刊日期 201611

中文摘要

臺灣自實施九年一貫課程後,給一 般人最大的印象,就是課程實施隨願景 目標在培養孩子「帶得走的能力」之過 程中,道德教育課程從課表中消失了, 因此,九年一貫課程常被戲謔為「缺德 的教育」,此雖戲謔之語,但對教育本身 而言,卻是令人擔憂且應深加省思的一 件事,更要關心的是教師身教功能會不 會因九年一貫課程無明確德育教育而式 微。大家耳熟能曉的英國教育哲學家皮 德斯(R.S.Peters)先生所提出的教育三規 準,認為教育要合乎認知性,如是教師 的教學須顧及學生的認知發展結構與知 識的結構,始能發揮其功效;教育要合 乎價值性,因此教學的本質與出發點必 須是良善的,是助人向上提升的歷程; 教育要合乎自願性,此揭示師者要尊重 學習者的自由意志,讓其願意學習。此 三規準或有稱之為真善美的規準,然亦 可統稱為「德」之規準。另曾聽一位智 者說:「德育是心與心的傳遞」,此語中 更揭露了身教「以德為本」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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