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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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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如何在國中落實「分組教學(學習」之我見
卷期 637
作者 雷俊亭
頁次 055-058
出刊日期 200602

中文摘要

國中常態編班與能力分班的爭議,隨著 9 3.0 8.1 9.立法院第五屆第五會期第一次臨 時會第次二會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對「國民 教育法第十二條修正案」的三讀通過,而塵 埃落定。其修正條文內容如下:「國民小學 及國民中學各年級應實施常態編班,爲兼顧 學生適性發展之需要,得實施分組學習,其 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由教育部定之。」編 班方式既以法律規範之,各校必須貫徹平均 能力分班,當是無庸置疑了。 教育部接著在9 4.0 3.3 0.頒布「國民中 小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有關各校實 施分組教學(學習)規定,如第八條所述: 國中小之分組學習,以班級内實施爲原則。 但國中二年級、三年級得就下列領域,以二 班或三班爲一組群,依學生學習特性,實施 年級内之分組學習。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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