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經正義》多引及《家語》,其態度則或依、或違或依違未定甚至矛盾。依從 《家語》之例,每每在與《家語》互見之文獻中以《家語》爲優先,顯示作者對 《家語》史料價値的重視。《正義》對《家語》的違駁多從“出身”上作抽象的 “釜底抽薪”式的否定,這與上面的依從是矛盾的。王肅之駁鄭,《家語》之外 亦多引其他文獻及前賢之說,前人對《家語》在王肅駿鄭證據系統中的作用實有 誇大之嫌,即王肅依《家語》立說亦多有勝于鄭君處。由于《正義》的撰修多依 六朝舊疏,因此其中對《家語》的引用也不能排除照錄舊疏的可能:這一方面說 明《正義》中對《家語》的依、違互見或前後矛盾,可能亦系六朝以來鄭、王之 爭餘緒的反映,另一方面也說明其中所引《家語》可能也幷非儘是“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