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在美國的歷史已有三百多年了。根據學者指出,1619 年頭一 批抵達維吉尼亞州的黑人,並非是以奴隸身分來的,而是以簽約在身 的僕人(indentured servants) 身分而來的,而且它們的數量也不多 (Dinnerstein et al. 15)。一 直 到 1620 及 1630 年 代 才 有 正 式 的 奴 隸 制 度。 在 1650 年黑人只佔北美洲大英殖民地總人口的 5%,但在十八世紀時 黑人人數快速成長,在美國獨 立革命時,他們就佔總人口數的 22%(17)。殖民時期的黑人被白人視為財產,生活處境都遭受無情的壓 迫。白人為了怕黑人會反抗,於是透過法律制定許多殘酷的條文箝制 黑人的身心,以達到鞏固白人統治權(white supremacy)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