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三百篇是中國第一部文學總集,但它同時也是儒家六經之一。此一本書具有如此雙重屬性的認識,在今日早已成為常識。但我們若進一步對於三百篇的編成與其編成之後被應用的情形進行考察,則將發現此三百篇在孔子以它作為教材之時,已被賦予諸多的「義」在其中;這諸多的「義」即是後來儒學所謂的「經義」。因此,在孔門對於《詩》三百篇的態度,自始即是用它來講說義理,而非將它視為一部文學作品。歷代以來的學者,雖有受其薰陶、從中得到文學創作的啟發,而忠有以還復三百篇的文學屬性;但此一工作看似容易,其實艱辛無比,直至近代學者論《詩》時,猶有未能脫離儒家經說影響者。茲篇即擬從此一現象論三百篇雅俗之見,並略抒治《詩》三百篇的管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