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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試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卷期 6
作者 李柏佳
頁次 97-106
關鍵字 教育法教育基本法義務教育法教育法律主義以法治教四化教育立法教育政策
出刊日期 200003

中文摘要

     中共於1977年文化大命結束之後,加速「農業、工業、國防、科技」四個現代化,其中「人才」的培訓是關鍵問題,因此教育現代化成為四化的基礎。1985年發布「對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1986年公布「義務教育法」;1993年發布「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1995年公布「教育法」。一連串的教育立法,使中共教育體制逐漸擺脫「人治」,邁向「以法治教」的境界,走入西民主國家所謂「教育法律主義」的體制,是非常難能可貴的。教育法的位階僅次於中共八二憲法,旨在維護人性尊嚴保障教育機會均等,建立國家健全的育體系。從法學觀點而言,雖然立法技術、法規屬性、內容要件等,與現代西方精湛純熟的立法程序相比較,仍有一段差距,但在封閉長達40年的中共,已是難能可貴,應給予高度肯定。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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