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詳目資料

中華公共衛生雜誌

  • 加入收藏
  • 下載文章
篇名 勞保門診醫療費用支付制度對醫療供給者診療行為之影響
卷期 13:4
作者 郭信智楊志良
頁次 315-329
關鍵字 勞工保險支付制度醫師行為Labor insurancePayment systemPhysician behaviorTSCI
出刊日期 199408

中文摘要

     全民健康保險預計於民國 83 年實施,政府將進一步干預醫療市場,加深對醫療供給與需求之影響。實施全民健康保險之國家,其健康保險之鉅額赤字常成為政府財政上沉重負擔;而醫療供給者對於醫療保險透過支付制度強制約束醫療行為與計算醫療報酬方式,常持反對態度。茲探討甲乙丙表實施前後,勞保門診醫療費用支付制度,對醫療供給者診療行為之影響;並闡示醫療院所特性、病人及疾病特性,對醫療供給者診療行為之影響,以供全民健保規劃之參考。本文以 80 年 3 月臺閩地區勞工保險局收受醫療院所申報之「勞工保險醫療給付門診就診單」為研究母全體。基於實務上需要,採分層二階段系統集束隨機方法抽樣,共獲有效樣本5213 件。其分析結果與 70 年之研究結果比較,主要發現如下:1.醫療費用支出中,內服藥費比例降低。由於甲乙丙表實施後,診察費提高、藥事服務費明列、 藥價依照進價申報等因素, 使得內服藥費比例降低( 70 年 42.5 %、80 年 3 月29.3 %)。2.平均每張處方所開藥品數仍偏高( 70 年 4.13、80 年 3 月 4.74 )。3.抗生素重覆使用情形仍相當嚴重。醫療院所愈基層愈傾向使用較多抗生素與重覆使用抗生素( 80 年 3 月重覆使用抗生素 1 種及以上之比例,基層醫療院所 55.3 %,醫學中心13.1 %)。4.大型醫療院所檢查費、X光診斷費比例偏高。5.同一傷病之醫療費用變異,在一般申報與專案申報兩部份中,其解釋因素不同。一般申報方面,病人年齡、性別對費用變異均不具解釋能力;而專案申報方面,病人年齡、性別對費用變異卻具較強之解釋能力。6.大型醫療院所傾向於治療慢性、複雜之傷病,而小型醫療院所則傾向於治療急性、簡單之傷病。

英文摘要

     We randomly sampled 5,213 outpatient medical records submitted byhospitals and clinics to the Bureau of Labor Insurance for reimbursement inMarch 1991 for this study. In 1990, the fee schedule, or the so-called

相關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