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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公共衛生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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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落實廢棄物回收管理、確保臺灣環境永續發展
卷期 19:5、19:5
作者 郭憲文
頁次 327-328
關鍵字 TSCI
出刊日期 200010

中文摘要

     近來高屏溪遭受不肖業者大量傾倒二甲苯廢溶劑,據檢警調查至少已倒入一百公噸以上,除高屏溪外尚有大肚溪、濁水溪及多條北中南的溪流下游都遭到類似的污染。其影響不僅使得大高雄地區可能陷入全面停水危機外,更嚴重的是可能造成環境生態平衡的嚴重破壞,受害最深的一定是食物鏈中最上層的人類。令人難以理解的是這些缺乏公德心的商人,為何將這些有毒物質任意傾倒後而顯得若無其事,試想若有遭一日這些有毒物質經由不同途徑,進入到他的體內儲存,而產生慢性中毒或環境病時,他們還膽敢這樣傾倒嗎?我們尊重環境是給自己一個機會,不要讓僅有生存的淨土都給污染了,尤其近來工業化的發展造成環境的資源過分的濫用,大自然早已悄悄地給人類一些警訊,例如聖嬰現象引發世界各地氣候異變,造成部份地區豪雨成災,而有些地區則是久旱不雨[1,2]。這難道不夠具體顯示人類行為應該有所節制,不可再任意孤行破壞這美麗的寶島了。雖然事業廢棄物未加以妥善處理而任意廢棄,在過去時有所聞,然而時至今日仍有此駭人事件發生,顯示臺灣地區在發展工業化之際,仍有許多事業廢棄物均未經過適當的處理程序,並任意傾倒在我們周遭時,主管機關似乎尚未意會此事件的嚴重性及未來發展的迫切性。直到最近,立法院方三讀通過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但其施行細則仍在研擬之中,更凸顯政府對這種汙染防治處理及應變能力明顯不足。試想美國20年前即發生 Love canal遭受工廠廢液任意廢棄而產生嚴重環境汙染的事件。近來,臺塑汞污泥廢棄物無處可掩埋的窘境,早已經衍生出臺灣地區對事業廢棄物 的處理危機的警訊。這問題的嚴重性也迫在眉睫,環保署理應做好完整處理機制,從減廢、減毒等措施先做起,再者盡量使這些廢溶劑能夠達到4R即回收(Recovery),再生(Recycle)、再使用(Reuse)及減量(Reduction),然後才是最終處理[3]。政府只要有效管控各廠商每年產生多少量的廢棄物,並要求廠商定期報告其4R處理方式。若是廠商委託代處理業者,則必須監控其處理程序及處理能力,隨時查核其處理效率,現場紀錄隨時可以查詢,明列所有廢棄物處理量及經過,以總量控制(Total amount control)方式可作為事業廢棄物處理模式的參考,一旦發現有違法失職事件 則立刻取消其營業許可。目前任意傾倒事業廢棄物的事件大多是代處理業者未能善盡己責,又缺乏職業道德,且部份業者其代處理廢棄物的量已超過本身處理負荷量,這種超收違規事件早已不是秘密,何以政府或各廠商坐視不管?懼怕一旦這些代處理業者無法承接時,那多餘的事業廢棄物處理面臨停擺也許為主因。若大家都一直抱著粉飾太平的心態,廢棄物處理遲早會出事的。據報導這次高屏溪傾倒廢棄物的主角昇利化工也是國內十餘家半導體晶圓廠及TFT-LCD廠委託處理廢溶劑的代處理業者,此廢液包括光阻液、去光阻液、異丙醇(IPA)、丙酮等。之前國內半導體廠商也曾建議環保署正視廢溶劑處理問題,尤其國內代處理業者其有機溶劑處理的量遠大於政府核准量的事實,以致於這些代處理業者有非法濫倒的行為。因此,新政府更應鼓勵國內所有企業全力發展「廢棄物回收管理」(product recovery management),使每個生產者(廠商)都有責任將使用過或其棄置的產品都納入其企業管理的一環,在其合理範圍內儘量回收其經濟價值,進而減少廢棄 物的量,使其不再是企業的負擔而是積極拓展企業環境策略的優勢[4,5]。我們可預見將來科技發展的趨勢是以無害於生態環境且能達到永續經營與發展為優先。假若現實環境一再違背永續發展的環境倫理,不僅會「透支」過多的環境資源,而且更會「製造」出未來子孫無法負荷的環境耗劫。大家都同意環境資源是屬於「公共財」,臺灣地區目前的社會機制除了相關法律略可約束外,很難利用環境倫理的觀點來要求廠商做好「環保自律」活動。我們都期待政府加強國內環境資源保護,以保障兩千三百萬人的生活品質為重點,而非只是成就少數廠商利益為導向的環境觀念。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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