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分析第13屆亞洲運動會舞蹈運動比賽,裁判員判決情形,以瞭解此項比賽之客觀性,及各國選手之實力。採用文件分析法及觀察法,獲得下列結論: 一、裁判員的判決相當分歧,可見舞蹈運動比賽確實不客觀,好在比賽規則及計分法相當合理,只要裁判員真正依獨立觀點來判決,而不受主辦國人情壓力及其他因素影響,判決的結果應可被接受。 二、中國籍裁判特別不喜歡我國選手的表演,評分偏低,顯然有刻意打壓我國選手之嫌。 三、我國及大陸隊在標準舞及拉丁舞的實力,都遠在東南亞各國之上,泰國隊的拉丁舞實力不錯。
客服管道: +加入LINE 好友 即時聯繫客服 E-mail: service@hyread.com.tw hyweb 凌網科技 版權所有 Hyweb Technology Co., Ltd.©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