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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原住民研究論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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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原住民傳統知識保護
卷期 2
作者 蔡中涵
頁次 001-025
關鍵字 傳統知識專利生物海盜事前同意傳統醫療
出刊日期 200712

中文摘要

1991 年第44 次聯合國大會期間聯合國秘書長在人權委員會防止歧視及保護少數族群小組會議上的報告指出:原住民的知識財產分為三部分,一、民俗和手工藝(口傳文學、音樂、舞蹈、藝術圖案和設計、編織、刺繡、雕刻、編籃技藝、和繪畫、珠細工等);二、生物多樣性(各種植物、生藥、房屋或船的建材,其他建設材料或一般使用的材料);三、原住民智慧(對植物、動物、和生態的智慧,生存的技藝和技能)。雖然,聯合國對原住民的智慧財產做了明確的定義,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找不出合法的有力手段和標準可以從生物海盜手中保護原住民,也就是說原住民族無法從自己所擁有的人類遺產、文化遺產、農事慣例、植物遺產、植物基因、傳統醫學、生物多元化、甚至於近年來的人類基因組多樣化等各種資產項目的研究中獲得應有的尊嚴。傳統醫療之應用。不同的文化或是不同的民族有其特殊的疾病而且對疾病的看法也各異,有些部族由於傳統宗教的一些禁忌或是其居住地方的阻隔性而不輕易的就接受西醫,像巴布亞新幾內亞的內陸沿著榭必克河兩岸散處的部落目前還過著半石器時代的生活,由於對外交通極為不方便,所以要到醫療設備較好的都市醫院就醫對他們來說是緣木求魚,因此,傳統醫療成為救命唯一的依賴。1977 年WHO 大會提出「Health for all by the year 2000 」(到2000 年給所有的人健康) 的口號,1978 年在前蘇聯的哈薩克共和國首府阿拉木圖提出宣言進一步倡導以地區醫療為重點的活動方針 (Primary Health Care)。這是世界衛生組織 (WHO) 應用傳統醫學的開始,因為傳統醫學有下列優點:1)、重新認識祖先慣用的藥草以補充鄉村醫藥資源之不足;2)、充分活用受族人信賴的巫醫以增加醫護人員;3)、傳統醫療費用比較經濟一般人付得起;4)、部落 (社區) 的族人比較容易接受治療;5)、部落(社區)住民易於參與;6)、地區性的自治團體比較容易接受委辦。之後,WHO 對傳統醫學的活動重點主要就著重在研究、教育及資訊交換,其研究的主題在調查藥草及傳統醫學從事者(巫醫)之現況、對藥草及其治療之功能作科學研究並將其研究結果做臨床實驗以確實掌握其藥效。過去對原住民的一般看法認為原住民是落後的、沒有文化的,可是現在的高科技卻大量運用原住民的傳統智慧,尤其在保健、醫藥方面被使用的最多,西方的藥廠製成藥品後又申請專利,公然的侵害原住民的傳統智慧,引起原住民的抗議而取消專利。由此可見原住民不是「過去的」人類,而是跟所謂的現代文明人一樣的是同時代的人類,甚致有時候是人類在進入二十一世紀時的導遊,因為我們的傳統智慧在描繪未來時是人類最奧密的經驗記憶。我們的利益就是你的利益,保護原住民的智慧財產就是保護人類的智慧財產。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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