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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中文學報 CSSCITH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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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清代學者「禮書」復仇觀的省察與詮釋
卷期 35
並列篇名 Qing Scholars' Study and Interpretation of“Revenge" in the Rites Canons
作者 李隆獻
頁次 205-246
關鍵字 復仇復仇觀禮書禮/法衝突乾嘉考據學RevengeRites canonconflict between li and faQian-Jia kaoju xueTHCI
出刊日期 201112

中文摘要

傳統「禮書」的復仇材料,歷經先秦、兩漢、魏晉南北朝、陪居,以至宋代經生、儒士的陸續詮解、闡發,元明學者大抵因循舊說,少有開創。清代學者對「禮書」復仇觀的詮釋,既打破元明時期沉寂的復仇議題,又帶有鮮明的時代色彩。本文分三期述論之:一、清初學者對「禮書」復仇觀的詮釋:王夫之對《周禮-地官﹒調人》「和難」的解釋,不取宋懦的「過失」說,而回歸居﹒孔穎達、賈公彥的「赦有」說;惠士奇則另闢「四海之外,另iJ有一天」之說,以解釋《周禮》、二戴《禮記》經文的矛盾。清初禮學雖不發達,王、惠二儒已不再睡承宋人舊說,一改元明風氣。二、《欽定三禮義疏》對「禮書」復仇觀的詮釋:乾隆元年(1736)詔閒「三禮館」、摹修三《禮》義疏,是為三《禮》之官定學說。《欽定周官義疏》多留意字句訓話、名物考證,開乾嘉學風之先河;«欽定禮記義疏》則承繼宋懦的詮釋進路,企圖會通《公羊》與古《周禮》之復仇學說,並多引宋儒之說以為補充,二書之詮釋性格頗不相同,其涉及復仇議題者,本文皆具體舉證論析。三、乾嘉學者對「禮書」復仇觀的詮釋:隨著考據學風興起,清儒對「禮書」復仇觀的詮釋,也呈現新面貌:重視字詞訓解、名物考證。此一特色與《欽定周官義疏》相近而更為細密。江永、王引之、俞樞,以至孫話讓等學者,面對「禮書」復仇材料的態度,大有異於宋元明學者之重視義理的詮釋與試圖調和禮法衝突,而多專注於文本的字詞考察與制度詮解,具體反映乾嘉時代的學術特色。文末則對漢代以降的「禮書」復仇觀作一歷時性的省察,探究其詮釋觀點、詮解方式的檀變之堪,總結歷代「禮書」復仇觀的沿革與特色,並呈顯清代學者之學術性格與治學特色。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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