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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師大歷史學報 TH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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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復讎新釋── 從皇權的角度再論唐宋復讎個案
卷期 31
作者 陳登武
頁次 001-036
關鍵字 唐代復讎皇權禮法衝突殺人罪THCI
出刊日期 200306

中文摘要

復讎行為的本質就是殺人罪,但因涉及禮法衝突與皇權的操作, 因而更加顯得複雜。拙稿從檢討古典文獻中儒家復讎理論的文本著手,認為儒家所建構的復讎理論,隱含不少矛盾或錯誤,導致後世討論復讎問題的諸家看法分歧。儒家復讎理論之所以出現矛盾現象,和儒家對忠孝的態度與君臣的關係有密切關連。 從皇權的角度出發,「復讎」議題既可彰顯「孝」的本質:又可強化「忠」的意義,進而達到安撫人心或鞏固政權的效果。因此,當國家處理「復讎」問題,恐怕更考慮到「皇權穩定性」和當時的國家及社會狀況;拙稿從這個角度理解國家處理復讎個案之所以會出現差異性判決的原因。 從中唐以降,乃至兩宋時期,國家或有君王被弒;或有亡國陰影; 舉國瀰漫的是為君父復讎的氛圍,在這種情況下,復君仇幾乎是國家最終極目標,那麼「復父仇」當然更被視為是義行,更不會被科以重罰。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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