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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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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教育幸福感的要素與發展
卷期 220
作者 黃德祥;邱紹一
頁次 044-054
出刊日期 201208

中文摘要

教育的目的非常之多,從古至今,不同學者有不同看法,但整體而論,教育的目的不外國家發展、社會利益與個人幸福等三大層面。遠溯至古希臘時期,不少哲學家就頗為關注個體「幸福」(happiness or well-being)之追求的議題,但何謂幸福?如何追求幸福?眾說紛紜(King &Napa, 1998)。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哲學家認為,實用即是至善,教育的目的就在於追求「最大幸福」(maximum happiness)。英國功利主義哲學家Bentham(1748-1832)就主張,凡有助於增進個人幸福的行為,就是正確的,凡會導致與幸福相反的行為,就是錯誤的,因此功利主義又被稱之為「最大幸福主義」。不過,功利主義也受到批評,功利主義的初衷是以追求功利來達到趨樂避苦、生活幸福的目的,但是在資本主義社會中,物質追求是主流,功利本身成為目的,人的幸福與自由就相對顯得不重要了(Collard,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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