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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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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徵收現況檢討與未來徵收方案規劃
卷期 112
作者 羅鈞陳怡伶曠永銓
頁次 45-56
關鍵字 土污法整治費Superfund
出刊日期 201107

中文摘要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不但耗時且需龐大經費,為使整治工作不致中斷,需有一穩固財源基礎。尤其是不明非法場址污染問題,追查污染行為人需時甚長且年代久遠有其困難度,政府部門往往需先行墊支經費整治,再進行責任追查,爰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中規範得成立整治基金,整治基金主要有八大來源,其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為基金來源之一。環保署於民國90年11 月起正式開徵整治費,徵收方式係以指定公告物質依產生量及輸入量進行徵收,目前徵收物種有六大類、125 種化學物質。
整治費徵收性質不屬於依排放量徵收之「污染者付費」,業界反彈聲浪,不言可喻。加上徵收物種繁多,為避免重複徵收及鼓勵業者做好污染防制,收費辦法中亦訂定相關免徵、退費、獎勵措施;申報、審理機制也相對複雜。開徵迄今已將近九年,目前實收金額已逾60 億元,而統計發現絕大部分均仰賴石化業所繳,制度公平性亦備受業者質疑。
中興公司自民國91 年5 月起,即協助環保署辦理整治費申報案件審理及現場稽核工作,對整體徵收制度有較深刻認知。爰撰文對於既有徵收方式及現況作一介紹,並對未來整治基金合理來源作出建議,以供參考。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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