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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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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收容少年受虐待及疏忽經驗研究-以桃園少年輔育院為例
卷期 創刊號
作者 林秋蘭鍾秀梅潘韋齊
頁次 101-152
關鍵字 收容少年少年犯罪兒童虐待及疏忽暴力犯罪
出刊日期 201107

中文摘要

少年受虐、疏忽經驗與犯罪之關係向為犯罪學研究重要議題,本研究已32位桃園少年輔育院曾遭受虐待及疏忽經驗少年為對象(發生率為9%,母群體352名),藉由「國際受虐待及疏忽兒童保護會(ISPCAN)受虐兒童篩檢工具─兒童機構版本(簡稱ICAST-CI)」中文版為研究工具進行訪談,以測量少年之身體傷害、精神虐待、妨害性自主及知覺校規的公平性等經驗。研究結果顯示:(1)外省籍或暴力犯罪少年有較多的受虐經驗,其加害人以親人居多,傷害的方式則以"用手掌摑你的手臂或手上\"所佔比例最高。(2)收容少年精神虐待的「加害人」以同學傷害最高,精神虐待的方式,以\"刻意的讓你覺得自己很笨或是可笑\"有較高比例。(3)妨害性自主方面「加害人」則以「同學」所佔比例為最高,且暴力犯罪少年及外省籍被施暴情形較為嚴重。(4)身體受虐待及疏忽者與知覺校規公平性有顯著關聯性存在。(5)有50%以上收容少年未與父母住在一起,依附關係薄弱。檢視本研究結果與相關理論之論證,以赫胥(Hirschi)的控制理論與班督拉(Bandura,Albert)的社會學習理論最為接近。矯正機關實有必要擬訂收容少年受虐待及疏忽的治療策酪,使其接受專業諮商輔導的復建,避免成長於受虐待的環境,在不知不覺中學習暴力,並合理化其錯誤行為,進而複製更多的暴力與偏差行為。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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