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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大學法學論叢 TSS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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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民法第 192 條第 2 項的損害賠償計算方法 -特別是「家庭扶養請求權」喪失的損害賠償計算
卷期 85
並列篇名 Method for Calculation of Damages Specified in Paragraph 2, Article 192 of ROC Civil Code -Especially on the Calculation of Damages of Losses for the Claim of Family Support
作者 劉昭辰
頁次 043-088
關鍵字 家庭扶養請求權損益相抵外出工作義務遺產繼承再婚TSSCI
出刊日期 201303

中文摘要

  我國實務界對於民法第 192 條第 2 項的法定扶養義務損害賠償計算,一向採,而以稅法上的「扶養免稅額」,作為扶養請求權喪失的賠償數額,明顯不符合損害賠償的「填補損害」原理。本文以德國最高法院判決為基礎,嘗試結合民事財產法及親屬法理論,重新演繹並計算親屬法上的「扶養數額」,以做為民法第 192 條第 2 項的損害賠償的公式,提供我國法界參考。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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