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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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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國際人道法對武器使用之限制
卷期 59:3
作者 田力品
頁次 121-144
出刊日期 201306

中文摘要

國際人道法對於武裝衝突之規範可概分為兩部分。一方面規範對人之保護,亦即在武裝 衝突期間何者得免於遭受交戰方之直接攻擊。例如:平民得因未從事直接敵對行動(direct participation in hostilities)而免受攻擊;戰俘、受傷及罹病之戰鬥員得因不再從事敵對行動而 免受攻擊(hors de combat)。^另一方面,國際人道法規範武裝衝突時交戰方所為之武裝衝突 行為,亦即交戰各方雖有選擇武器之權利,並造成敵方人員之傷亡及財產損失,但使用武力 之手段及方法有一定之限制。不論是否主張戰爭為國家的權利及推動政策的工具,2基於人道、 宗教以及現實之考量,國際社會致力於減少戰爭之殘酷,已經超過150年之歷史。武裝衝突 期間交戰方必然從事於武裝暴力,而國際人道法則對武裝暴力之行使加之諸多限制,其目的 即在避免或降低武裝衝突所肇致之痛苦。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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