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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談憂鬱症對自殺行為的嚴重性
卷期 331
作者 葉佳蓁
頁次 015-019
出刊日期 201307

中文摘要

美國國家心理衛生研究院(N a t i o n a l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 NIMH)前主席Lewis
J u d d 指稱「憂鬱症是新世紀的黑死病」
(depression as the plaque of the modern era);同
時,憂鬱症也被公認是新世紀的三大疾病,與
癌症及愛滋病並駕齊驅(王迺燕,2008)。聯
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報告預測,直到
2020年,十大「疾病與傷告」當中,憂鬱症將排名第二位,僅次於缺血性心臟病,且估計全世界有34億人患憂鬱症,而全球十大死因當中,自殺將排名第九位(已開國發家為第八位)。行政院衛生署統計也顯示,民國九十年國人自殺及自傷死亡人數共2781人,九十八年共4063人,死亡率從12.4%躍升至17.6%,平均每天約11.57人死於自殺,自殺行為與精紳疾病(尤其是重鬱症與酒癮、藥癮)關係密切。台灣地區憂鬱症盛行率約為7.3%,也因為憂鬱症對人類健康及經濟產生重大影響,而被稱為「二十一世紀的癌症」。歷年來世界各國的研究顯示重鬱症為自殺行為的最重要原因,重鬱症與自殺問題日漸嚴重的情況中外皆然。
近幾年,伴隨著生活上的緊張及精神壓力,現代人的壓力指數日益升高,潛藏憂鬱症的病患也越來越多,憂鬱症所造成的自殺事件層出不窮,高自殺率也相對加重社會成本。自殺是憂鬱症患者最沉痛的悲劇,目前已開發國家紛紛擬定全國性的自殺防治策略並全力推動。因此,憂鬱症的早期發現及治療,形成自殺防治的前哨要務之一。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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