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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商與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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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能說的秘密?學校輔導工作的保密困境
卷期 331
作者 劉名誼
頁次 024-027
出刊日期 201307

中文摘要

在學校個諮室裡,輔導老師正在跟阿翰(化名)晤談,阿翰是一位國中生,這是初次見面,老師告訴阿翰一些諮商的注意事項、場面構成技術及一些保密有關的原則,老師說只要是兩人在諮商室裡面談論的事情,就會絕對保密,不會告訴任何人,除非是阿翰願意讓別人知道的事,只有以下幾項是保密原則的例外:1.有自傷行為或自殺企圖,可能損及個人或他人生命安全者( 社會工作倫理守則,1998;APA, 2002),2.涉及兒少保護事,例如家庭暴力、身心虐待、性侵害、發生性行為、懷孕,3.施用毒品或非法管制藥物(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2011)。如果有以上三種情形就須通報出去,老師將原則說得很清楚,不過阿翰有些懷疑,雖然嘴上沒有說,因為依他的經驗,導師的個性超級雞婆,怎麼可能不向輔導老師問東問西,輔導老師看起來個性這麼溫和,一定禁不住導師打破砂鍋問到底的,到時候所有祕密還是會不保,所以,有些事⋯還是不要說好了。
輔導老師和阿翰談完之後,下一節課果然導師就前來輔導室關心了,導師認為阿翰是自己班級的學生,他有權利知道關於阿翰發生的事情,既然阿翰不願意說,那他將阿翰轉介至輔導室就是希望輔導老師能夠幫忙,問出一些訊息,讓他能夠知道阿翰到底在想什麼或是做些甚麼,輔導老師是新手諮商人員,他有些為難,他將自己的保密原則告訴導師,但又擔心拒絕之後會破壞兩人間的同事關係,於是他決定拿一些自認為無關緊要的小祕密交換導師的諒解⋯。
筆者為國中輔導教師,本身曾陷入這樣的兩難衝突,有時學校會連結社區資源介入處理學生問題,愛心媽媽、學校志工、校外的諮商心理師、社工人員⋯等人都可能遇到同樣的困境,對於個案的實際狀況,「可以說嗎?」、「能說多少?」、「哪些應該說?」,都很令人苦惱,學校輔導人員普遍認為諮商專業倫理守則要應用在學校情境存在困難,如果學校能提供一套標準作業流程,規定諮商專業倫理的議題,有其必要性(洪莉竹,2008),將對於保障學生輔導工作的保密性及隱私的相關權益,十分有幫助。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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