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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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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如何支持高職特教班學生「自我決定」
卷期 2006
作者 林燕玲
頁次 075-083
出刊日期 200612

中文摘要

學校教育目的在於提供學生必要的知識與技能,使學生能充分運用學校教育內容。近年來,在強調生涯教育的潮流下,教育人員要教導學生因應離校後各種職業和生活的角色,支持學生從生活裡各種事件中自我實現。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來說,教育人員同樣必須考量其個人意志作為服務基礎,Gerry 和Mirsky認為提供給身障者的服務必須是基於他們自己本身及其家庭的需求,才能反應並支持身障者多元的需求,確保他們能和一般公民一樣擁有各種機會和選擇。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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