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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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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大眾前的「私我」:論維多利亞時期生命書寫
卷期 9
並列篇名 The Private “I” in Public: On Victorian Life Writings
作者 賴淑芳
頁次 41-63
關鍵字 維多利亞時代生命書寫狄更斯馬緹諾達爾文Victorian periodLife writingsDickensMartineauDarwin
出刊日期 200901

中文摘要

維多利亞時期產生浩瀚的生命書寫作品,特別是傳記與自傳文類已匯聚成經 典文類,與書信、日記、手札等齊列第一手史料,表現立傳者本身特有思想及風 格,供研究者考證、對照,有其不可取代之歷史文化價值。然而,自維多利亞時 代至今,讀者經常因閱讀作品後而激發閱讀作者自傳或傳記,亦即閱讀傳記的行 為每每受閱讀作品的行為所激發,此現象在閱讀名人時特別顯著,因此主從關係 不言而喻。著名的文人傳如福斯特的《狄更斯傳》(John Forster, Life of Charles Dickens)及蓋絲蔻的《布朗蒂傳》(Elizabeth Gaskell, Life of Charlotte Brontë), 均在傳記主體對象去世後出版,立意在為終生成就做總結,傳記作者本身若是享 譽文壇一時的文人,傳記作品更是眾所矚目的焦點,已然成為永不絕版之經典; 達爾文《物種始源》(Charles Darwin, Origin of Species)所引發之宗教與科學爭 議促使大眾極欲一窺達爾文的自傳;即使是卡萊爾 ( Thomas Carlyle, Reminiscences)、拉斯金(John Ruskin, Praeterita)與米爾(The Autobiography of John Stuart Mill)具有特殊目的、自我定義為「作品」的自傳(米爾尤其自詡為 其「最好的作品」),均假設讀者在閱讀這些具使命感、哲思式的作品前,對他們 最著稱的主要作品已經具備基本的了解。簡言之,在傳統上,維多利亞生命書寫 之首要功能是考證、對照文學作品(或如達爾文之科學作品)內容,藉以更進一 步明瞭立傳者本身特有思想及風格。近二十年來研究維多利亞女性傳記書寫之學 者輩出,但除了彰顯女性傳記與男性傳記迴異的文風與立論點,基本上也未顛 覆傳記、作品慣有之主從地位。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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