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藝術設置辦法》施行十多年,每年上億元的經費產出了上百件公共藝術品,但真的有美化台灣的視覺景觀、或提升民眾的美學素養,則是有待商榷。尤其法令規定公共藝術保固年限以一年為原則,且五年內不得予以移置或拆除,在如此長時間佔據公共空間,這些不斷出現的公共藝術品對於環境是加分的點綴,抑或是昂貴的垃圾?從這些設置案例中所產生的問題疑慮、及執行經驗進行檢討,在近幾年引發討論公共藝術減法的必要性。
客服管道: +加入LINE 好友 即時聯繫客服 E-mail: service@hyread.com.tw hyweb 凌網科技 版權所有 Hyweb Technology Co., Ltd.©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