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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藝術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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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編者手札
卷期 119
作者 邱惠儀
頁次 002-002
出刊日期 201406

中文摘要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施行十多年,每年上億元的經費產出了上百件公共藝術品,但真的有美化台灣的視覺景觀、或提升民眾的美學素養,則是有待商榷。尤其法令規定公共藝術保固年限以一年為原則,且五年內不得予以移置或拆除,在如此長時間佔據公共空間,這些不斷出現的公共藝術品對於環境是加分的點綴,抑或是昂貴的垃圾?從這些設置案例中所產生的問題疑慮、及執行經驗進行檢討,在近幾年引發討論公共藝術減法的必要性。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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