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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法律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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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美國 CVAA 義務豁免之案例介紹與分析
卷期 26:7
作者 陳志宇
頁次 039-045
出刊日期 201407

中文摘要

有鑑於新興行動通訊設備之設計,並未 考量到弱勢族群的使用需求,致使身心障礙 族群無法享受科技進步之利。美國於 2010 年 10 月通過了 21 世紀通訊與視訊無障礙法 (Twenty-First Century Communications and Video Accessibility Act of 2010,CVAA),期 望透過該立法保障身障者使用新興通訊科技 1 的權利。其中該法第 716 條要求,提供進階 通訊服務(advanced communications services, 下稱 ACS) 與設備製造的業者,在可實現的 (achievable) 條件下,其服務與設備必須符合 無障礙需求,從而對資通訊產品製造商產生 相當大的影響。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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