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詳目資料

鵝湖

  • 加入收藏
  • 下載文章
篇名 朱子新安後學對「理」的解構及其意義
卷期 37:4=436
作者 解光宇
頁次 020-024
關鍵字 新安理學派解構求實求眞繼承和創新
出刊日期 201110

中文摘要

「理」是宋明理學的核心範疇。然而,尊朱熹爲宗師的 新安理學派,對理進行揚棄,剔除其至上性、神秘性和 主觀性,赋予其客觀性和規律性。程洵認爲,理是r自 然之節」,r不爲言之有無而損益」•,陳櫟認爲,理, r道理也」,「文理、條理是也」•,朱升認爲,「理者 ,紋理之謂也」,「如身體之脈理,如枝幹之紋理」•, 倪士毅認爲,理是「禮文」,r是人事中之理」•,戴震 認爲,理者,r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新安理學 派之所以對理進行解構,是他們繼承和發揚了傳统儒學 中的求實求眞精神和經世致用的務實態度,尤其是目睹 理學被充當统治者的r忍而殘殺之具」,並阻礙徽商經 濟發展,故必須對理進行解構,還理本來的面貌。新安 理學派在對理進行解構的過程中,還體現了對朱子學繼 承和發展的统一,堅持和創新的统一。

英文摘要

相關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