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國巴黎舉行的聯合國氣候高峰會(the 21st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COP21), 歷經14 天的馬拉松會議, 來自195 個國家代 表於臺北時間2015 年12 月13 日凌晨2 點半 在擔任大會主席的法國外長法畢斯(Laurent Fabius)敲下議事槌後通過《巴黎協議》(Paris Agreement),與會的所有代表無不起立鼓掌, 慶賀見證歷史性的一刻。而這個巴黎協議將接續 1997 年的《京都議定書》(Koyto Protocol),成 為2020 年後唯一具備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氣候協 議,也將是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 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新的管制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