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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問題研究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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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從環境正義與林地利用看台灣與日本之林業政策
卷期 56=14:4
作者 曾宇良佐藤宣子
頁次 026-038
出刊日期 201512

中文摘要

台灣的森林資源豐富,整體森林面積約佔國土面積的58%。台灣森林進行大規模的開發是在1895年成為日本的殖民地之後,當時日本政府花費了15年的時間進行台灣全島森林資源調查,為了開發森林資源日本政府建設了近代化的森林鐵道並引進新的砍伐技術,開始進行大規模的林業生產。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初期,因經濟因素對森林採取皆伐的方式,使得1955年台灣的木材自給率達到92.5%的最高峰。但隨者山坡地災害的發生與環保意識抬頭,森林被認為過度開發導致災害,加上可利用森林所剩不多,因此政府在1992年開始下令禁止砍伐天然林,使得木材自給率快速下降只剩不到1%。但1980年代開始台灣經濟快速成長,國內對木材需求也擴大,因此許多國內木材相關業者紛紛在海外投資設廠,讓木材原料供應不中斷(陳麗琴等,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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