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辦公廳舍公共藝術設置案二《運轉》《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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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期 | 129 |
並列篇名 | The Public Art at the Office of Shihlin Branch,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Agency of MOJ (Part two) “Operating” ,“ Vision” |
作者 | 羅傑 |
頁次 | 016-017 |
出刊日期 | 201602 |
「行政執行法」於民國21年制定公佈施行,近年國家政經情勢日新月異,經濟型態及社會結構均有重大變遷,強化行政執行效能,落實依法行政,維護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全,以提昇國家競爭力,並兼顧人民權益,乃邁向現代民主法治國家之道。嗣因北部地區移送執行案件量遽增,95年1月1日台北地區成立士林分署,並調整台北、板橋及宜蘭等分署之轄區,以舒緩北部地區行政分署之案件量。配合士林分署的業務運作需求,乃於內湖成功路五段450巷21弄處興建辦公廳舍,期公共藝術除了保持基地周邊景觀綠化之完整性,貫徹人車分離的公共空間理念,使人行步道暨捷運生活廣場串連起辦公廳舍,與環境融合,提供民眾舒適寧靜的景觀藝術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