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教育部於八十七年九月公布九年一貫的教改政策之後,在這幾年大家似乎把焦點圍繞在分科、合科,協同、統整,分段能力、十大能力指標與六大議題的範疇,一再的研究、討論、研習,又把重點放在贊成與不贊成的爭議上,而忽略了教改的理念與願景的眞諦,未能深切去反省、思索教改的意義與精神。爲什麼需要「教改」?它的論據是什麼?爲什麼「藝術」必須加上「人文」而成爲「藝術與人文」領域,我們是否去探究它的原因,教改目標有否背離藝術教育的本質與內涵,卻把一件富有時代意義的美好理念狹隘化。在這段期間各種不同的立論、多樣化的統整教材,一再的困擾著急於起步的教師們,使得「藝術與人文」的推動演變成一種加重負擔的教改策略,讓老師們躊躇不前,衍生了反制心態而產生了另一種的排擠效應,反而忽略了我們對藝術文化的追求與藝術教育理想的願景,以及我們教育政策議題的發展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