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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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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好功名」乾是「好公民」嗎?—論公民敎育應善加入指考?
卷期 642
作者 陳星貝
頁次 051-052
出刊日期 200612

中文摘要

自從教育部規劃九十五學年度起,實施 新的暫行課綱,將「公民」改爲「公民與社 會」以及增列「公民與社會」爲大學指定考 試科目,社會大衆或許會問,「公民與社會」 科目到底教哪些內容?很多人將「公民與社 會」與「公民與道德」混淆了,以爲念了 「公民與社會」就可以匡正社會歪風等的脫軌 行爲,然而「公民與社會」的意涵不僅在於 社會道德的部分,它包含了心理、社會、文 化、教育、道德、法律、政治、經濟、永續 發展等九個主題,主要的課程綱要在於(一) 認識心理、社會、文化、教育、道德、法 律、政治、經濟以及環境等社會科學領域的 基本知識。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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