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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電信資費政策三問
卷期 55
作者 程宗明
頁次 004-013
關鍵字 ScopusTSSCI
出刊日期 199707

中文摘要

1996年台灣通過了電信三法的修正,正式宣布了電信服務解禁(deregulation) 年代的肇始。法的修正與每一個人的權益最息息相關的部份,就是電話資費的調整, 因爲新法中明令終止第一類電信業務(市話服務)與第二類電信業務(租用電信網路 的加値營業務)之間的交叉補貼,於是市話資費將回歸成本合理經營。中華電信公司 過去以長途越洋電話盈餘補貼市內電話低價造成的虧損將告終止,旋即費率應調漲至 能使公司「營利」的水準。 本文將以這個問題焦點提出三項質疑與批判,分別就資費審議的程序正義、資費 政策目的與服務變革之間的矛盾、及自由化風潮與資費的公用意義衝擊等三個議題發 揮。本文所要提出的觀點是:終止交叉補貼不是達成資費合理化的充分條件,整個資 費制度的正當性建構,應當從公共政策本質、民生經濟現況、公用哲學歷史的問題性 中找尋基礎。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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