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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生命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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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從醫院治理理論談我國財團法人醫院治理之現況與挑戰──兼論醫療法106年修正草案
卷期 7:1
作者 傅國峻
頁次 059-076
關鍵字 醫院治理治理團隊財務責信決策執行醫院社會責任
出刊日期 201806

中文摘要

近年來社會對於醫院經營的關注度逐漸提升,特別是針對財團法人醫院的經營管理,財團法人醫院具有高度公益性,然而國內卻屢有醫院經營者利用公共醫療資源來圖利自身的批評,使得立法政策部門積極著手進行醫療法的修正,修法的核心在於強化及改善醫院治理。醫院治理此一概念討論的是透過一定的治理結構與決策機制以有效進行醫院營運,此一概念雖源自於公司治理的內涵,然而前者基於具有高度社會性,而使這兩者在代理問題上須以不同的角度來處理。以此為前提下,衍生出醫院治理相關的機制,包含治理團隊、財務責信、決策執行三者,治理團隊是指組織高層管理與監控組織運作的方法,財務責信是指醫院財務狀況之透明程度,決策執行是指透過經營團隊的協助及控制來執行醫院目標。雖然本次醫療法修正有涵蓋到這三項機制,但事實上仍不足以達到良善醫院治理,由於醫院經營者必須要體認到其應承擔一定之社會責任的義務,法律的制定是屬於消極的社會責任,僅依靠這種消極社會責任尚無法健全我國的醫療產業,也因此這會是我國醫院治理的新挑戰。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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