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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生放核防護半年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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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國軍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整備概況
卷期 81
作者 林俊祥
頁次 005-014
出刊日期 201011

中文摘要

一、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自94年7月1日實施後,原國家負責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單位-「全國核子事故委員會」,已成為歷史名詞,改由「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負責執行。 二、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就國軍而言為「災難救援」,屬「國土防衛」任務之一,本「軍民一體、生死與共」的情懷,在兼顧戰備前提下,當急難發生時,捍衛百姓生命、財產與安全。 三、「反恐制變」為當前國防施政目標主軸,亦為國軍爾後年度演習重點,其中「反放射性物質恐怖攻擊」不僅是國家當前安全防衛的重要工作,更是我們國軍保國衛民的本務,而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所需完成之相關整備工作,更可與此一任務相結合。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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