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35年蘇聯的「大縱深作戰」軍事理論認為,在進攻作戰中,傘兵應奪取深遠縱深目標並堅守直到裝甲和騎兵部隊到來,並在配合主力部隊正面突破同時,空降至敵深遠後方實施突擊,以完成對敵人的徹底擊潰;故傘兵應如同步兵一樣,應有裝甲車輛伴隨,除了能提供必要的火力支援外,亦能夠提供裝甲防護,故促成了「傘兵戰鬥車(BMD)」的問世。二、「BMD」,俄文為「Боеваг Машина Десанта」,意思為「戰鬥、車輛、傘兵」,羅馬拼音念法為「boyevaya mashina desantanya」,故北約定名為「BMD」,中文應定名「傘兵戰鬥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