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臺灣運動與民主的省思-以競技運動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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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期 | 28 |
並列篇名 | Reflections on Taiwan Sports and Democracy-Taking Competitive Sports as an Example |
作者 | 呂世志 |
頁次 | 001-013 |
關鍵字 | 公私協力 、 單項協會 、 運動資源 、 Public-private collaboration 、 Individual Association 、 Sports |
出刊日期 | 202112 |
DOI | 10.30411/CTTYYC.202112_(28).0001 |
本文探討臺灣運動與民主面臨的困境-以競技運動為例;從運動社會學的角度來看,運動組織、制度以及運動資源的分配是三種明顯區別「民主」的指標。臺灣體育組織在官方中央有體育委員會、教育部體育署;地方有體育局以及民間的最高層級有體育協(總)會及奧運委員會;地方縣(市)則設有體育會及各單項協會;或可說是仿造美國的一種「公私協力」制度;但這種民間社會與國家間的合作運作模式,往往牽涉到組織間權責與資源分配的難題。本文透過文獻探討並列舉已發生過的謝淑薇奧運退賽風波、戴資穎球衣事件以及今(2021)年東奧搭經濟艙事件等三案例,來討論運動背後的合作和對抗以及權力和控制之間的矛盾與衝突,值得吾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