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2011 年幼兒教育及保育界的 大事記,最受矚目的當推甫於 6 月 10 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幼兒教育及 照顧法」,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完成 幼托整合立法的國家。此法不僅將分 屬教育、內政兩部門的幼稚園與托兒 所整合為教育部主管的「幼兒園」,同 時針對提供 2-6 歲幼兒教保服務的機 構設立與管理、工作人員資格與權 益、幼兒權益保障、家長權益與義務 等制定相關規範,為學前階段幼兒所 需的教保服務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 ECEC)建構多面向 的法治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