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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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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淺談歐洲人權法院Lambert 案|病人自主權:我想解脫,親人卻不捨放手
卷期 639
作者 龍建宇
頁次 048-051
出刊日期 201603

中文摘要

去年年底,立法院通過了病人自主權利法,允許病患預先規劃自己的醫療決策,避免以人工方式延長生命,讓生命自然回歸終點,不要加工延長。換句話說,醫生屆時可依照病患的指示,不再為病患施作維持生命之治療或或灌食。而這樣的做法與備受爭議的安樂死和幫助自殺有什麼不同呢?病人自主權利又會牽涉到什麼樣的法律問題呢?讓我們來看看歐洲人權法院說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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