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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商與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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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國小團體輔導工作之倫理困境
卷期 350
作者 葉盈麗
頁次 023-026
出刊日期 201502

中文摘要

學校輔導工作的方法可分為兩大類,一、 為個別諮商;二、為團體輔導,而後者是用最 少的人力、經費與物力,發揮最大效果的輔導 措施之一。學校主要係採團體輔導與團體諮 商,而團體治療涉及臨床心理學及心理治療的 技術,非一般學校老師所能勝任。團體輔導是 多數成員的互動,包括:1.暖身階段;2.接受 階段與責任階段;3.工作階段;4.結束階段。 (黃光雄(2000)教育概論,p.387-413) 兒童團體在校園中的實施有其倫理上的限 制在一般輔導工作中,遇有倫理相衝突時, Kitchner(1984)所提出的自主性、受益性、不 受傷害、公正、忠誠等,是我們會用來提醒自 己的五項倫理原則。 團體治療往往能提供相當經濟有效的諮商 形式,而非「次級選擇」。許多人帶著人際關 係問題進入諮商,以現今的小學生而言,人際 關係的議題,經常是團體輔導所要面臨的事 情,也就是透過團體, 提供如自然實驗室般, 給個體許多機會嘗試其他的解決方式。團體輔 導提供實際人際互動的練習,讓成員依據活動 的安排,真正去體會實際生活中困境的演練。 使團體成員在下一次遇到類似問題時,能有更 好的處理模式,這是個案輔導所不能達到的效 果。 在國小校園中,個案的自主性、受益性、 不受傷害、公正、忠誠等倫理原則並不一定是 所有教育人員的共識,遇有意見不一致時,這 些原則是值得相關人員做進一步討論的。常有 的現象是級任老師經常會向領導者問及領導者 班級兒童在團體中的表現,這時領導者需顧及 團體成員受益及忠誠保密的原則,再衡量如何 的回應是較恰當的。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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