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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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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除役金屬廢棄物盛裝容器開發經驗分享
卷期 162
作者 張學植黃秉修林伯聰
頁次 099-105
關鍵字 除役金屬廢棄物專用容器第二型工業包件
出刊日期 202401

中文摘要

依據修訂後的電業法要求,2025年前我國所有的核電廠必須停止運轉並進行後續的除役工作,達成非核家園的目標。但在核電廠除役過程中,核反應爐於切割移除時,相當數量的極高比活度金屬放射性廢棄物將會產生,這些廢棄物因放射性劑量極高,必要時須以水下作業進行切割或拆解,同時必須要有適當容器盛裝相關廢棄物,以確保相關除役工作得以順利執行。然而,綜觀我國目前核准的低放射性廢棄物盛裝容器,或因輻射屏蔽能力不足或因承載重量不足,不適用於盛裝核能電廠除役期間之高比活度金屬放射性廢棄物及其他除污過程產生之高比活度二次放射性廢棄物。台電為了確保作業人員、民眾與環境之輻射防護安全,台電公司必須開發出新的盛裝容器並獲得主管機關使用許可,確保電廠除役作業順利執行。新開發之核能電廠除役金屬專用容器,供除役作業期間之金屬廢棄物裝填、傳送與運輸,以及後續之貯存與處置作業使用。研訂專用容器開發計畫管理目標的過程,除了考量合理抑低輻射曝露與符合法規安全管理的要求外,更需要全盤考量容器全生命週期的使用狀態。自容器製造與檢驗、裝填作業與容器封蓋、設施內之容器吊卸與搬運、廠內傳送與廠外運輸作業、中期貯存與最終處置等階段之作業過程其階段主要功能需求不盡相同,但均需在開發初期訂定功能目標時納入考量。在各項功能目標考量中,以「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各項一般狀況與意外狀況試驗要求最具挑戰性。考量我國放射性廢棄物容器產業市場規模較小,且無合格試驗單位與設備場地可供執行容器試驗。同時考量國內亦缺乏開發乙(M)型包件實際經驗,最終決定廣邀國際廠商參與專用容器開發之公開招標。計畫順利招標後,旋即遭遇新冠肺炎疫情的衝擊,跨國工作團隊受到國家邊境管制而無法至現場勘查與討論,同時要面對團隊成員可能突然確診與隔離,使雙方團隊於執行與管理上均遭遇了意外的挑戰。為了確保計畫可以持續推展,台電公司計畫管理工作小組與承商團隊透過更頻繁的視訊會議進行協調與溝通,滾動式的制定與修訂各工作項目的執行與管理規劃。最終,專用容器的許可申請書於民國111年2月提交管制單位,專用容器原型的本土化製造作業亦將於近期展開。台電公司計畫管理工作小組表示對於計畫的目標和願景仍然保持信心,期待能實現取得專用容器使用執照,協助順利推動除役作業,與促進我國除役產業鏈本土化發展的計畫目標和願景。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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