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演變,國家教育權的完全正當性雖已被否定,但不論就憲法或教育基本法的規定,教育工作也不能完全只建基於國民教育權。既然兩者都各有所偏,理想的教育就必須是透過兩者的協調折衷,形成妥協,才能順利實施,亦即仍須回到憲法第21條教育是人民的權利也是義務的觀點。
客服管道: +加入LINE 好友 即時聯繫客服 E-mail: service@hyread.com.tw hyweb 凌網科技 版權所有 Hyweb Technology Co., Ltd.©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