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物理治療人員執業之風險—兼評三則刑事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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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期 | 10:2 |
並列篇名 | Risk of Physical Therapists’ Practicing-Comment on Three Criminal Sentences |
作者 | 陳鏡華 、 李曉惠 |
頁次 | 046-053 |
關鍵字 | 物理治療 、 業務過失 、 阻卻違法 、 professional negligence 、 practicing risk 、 TSCI |
出刊日期 | 201603 |
醫病糾紛常造成病人與醫療人員兩敗俱傷,傷害病人對醫療人員的信任,也傷害醫療人員對病人的關心,醫事人員執業環境與安全、病人就醫權益保障及醫病互動關係成為醫病關係重要議題之一。本文針對現今法院判決物理治療相關醫療糾紛之內容提出分析,並針對糾紛之情形提出建議。提供具體建議如下:一、就過失要件面向建議—建立物理治療流程;二、就業務上正當行為面向—治療前應明確判斷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是否發生疑問,治療時應依醫師診斷內容執行業務;三、就得被害人承諾(得患者承諾)之行為面向—第一次治療行為之告知義務。若能做到以上建議,相信能明確區別究係醫療疏失或患者病情所造成之傷亡結果,保護治療人員免於法律之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