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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教育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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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吃藥治ADHD?請最後再考慮!
卷期 324
作者 留佩萱
頁次 058-063
出刊日期 201606

中文摘要

今年三月,一篇新聞報導寫道:台灣某些學校只憑 老師和家長所填寫的表格,就診斷學生患有「注意力缺失/過動症」(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以下簡稱 ADHD),因而要求學生去就醫;許多醫生對於「有ADHD症狀」的兒童診療方式也是直接開藥,導致有大量孩童在沒有經過詳細 的評估、也沒有機會嘗試其他非藥物治療方式之下,就開始服用 Ritalin (利他能)或是Adderall--這兩種藥物,都是被美國緝毒局(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列管的第二級藥物(Schedule II drug,和古柯鹼、嗎啡同一個等級),有高度上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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