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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友雙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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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社會福利法在臺灣
卷期 488
作者 林谷燕
頁次 047-051
出刊日期 200802

中文摘要

憲法規定人民有平等權,且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和財產權應受到保障。換言之,當人民生活遭受威脅時,國家有義務扶助;當人民受領給付時,有權利享受真正平等的對待。當然,政府提供社會福利給付時,也必須有法律依據,始得提供。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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