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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商與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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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以計畫行為理論和生態系統理論探討心理師處理個案通報時的相關議題
卷期 358
作者 張晋瑋彭琬昕張晨郁吳芝儀
頁次 033-037
出刊日期 201510

中文摘要

我國《心理師法》第19條載明「心理師應謹守專業倫理,維護個案當事人福祉。」心理師執行心理服務業務必須遵守專業倫理,而遵行專業倫理也能塑造心理師以當事人福祉為重的專業形象。根據盧怡任和王志宏(2012)的研究顯示,專業倫理中心理師最常面臨的兩難議題,15項裡的4項都跟保密有關,分別是「在案主可能傷害他人時打破保密約定」、「當案主有自殺企圖時打破保密約定」、「在發現兒童虐待時通報相關單位」、「在隱藏姓名的情況下與朋友討論案主」。實務上,心理師常面臨著是否要打破與當事人之間的保密協議而有所考慮。例如,到底能不能透露給家長或學校行政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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