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桃園龍潭高中的李冠毅同學在學校發起短講,就學校將課後輔導費直接加在學費三聯單當中,未經過學生同意,形同強迫參加一事,他落成了聲明(節錄):我們本來早該放學的那一個小時,是莫名其妙「被偷走的」。龍潭高中學費繳交的三聯單中,根本沒有取消參加第八節的可能,也就是說,第八節課是一個搶錢又搶時間的模式,而且犧牲掉自由權利的學生不得不服從這個制度--《國立及台灣省私立高級中學課業輔導實施要點》中明文規定學生自由參加課後輔導,簡言之,強迫學生參加、違反自由原則的學校可能觸犯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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