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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品質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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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全週期醫療糾紛管理制度--花蓮慈濟醫院經驗
卷期 10:3
作者 李毅劉宜芳
頁次 047-052
關鍵字 TSCI
出刊日期 201605

中文摘要

醫療行為涉及病人健康及生命,充滿高度的危險性、複雜性與不確定性;加上病人自主意識高張,一旦結果不如預期,便易產生質疑;社會各監督體系的多元化,如:同業、民意代表、媒體、網路言論等的介入,更使得醫療爭議複雜化,處理上愈趨棘手, 甚至走上訴訟一途。 國內醫療糾紛訴訟囑託鑑定案件自1987 年之145件至2012年已增加為623件,其 中80.1%以刑事開始追訴,依此推算,國內 每天發生4件醫療糾紛,有1位醫師被告上法 院。民事案件原告獲得賠償或補償之比例平 均約為26%。根據統計,以上醫療糾紛進 入訴訟僅約佔實際發生件數之23.1%,未 進入司法訴訟方式解決醫療糾紛者仍高達四 分之三。凡此皆對醫師形成莫大的壓力,甚 至採取保守或過度醫療,社會上瀰漫「五大皆空」、「醫療崩壞」等危機,實非病人之 福。各國為減少醫療糾紛對醫病雙方的衝擊,如:美國、德國、日本、韓國等,均設 有訴訟外紛爭解決模式(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簡稱ADR),我國醫療糾紛之一般傷害案件,法院常會依調解先行原則,請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先行調解。儘管如 此,醫療爭議發生時,如能於醫院內即時處 理妥當,熄滅星星之火,防患於未然,建立 完整之醫療爭議損害控制流程,甚至預警系 統,當能使損害控制到最低。有鑑於此, 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以下簡稱醫策會)於2015 年至2016年之品質突破系列(Breakthrough Series,簡稱BTS)活動,邀集全國數十家醫院,分享院內醫療糾紛預防及 處理經驗,盼能集思廣益,花蓮慈濟醫院醫糾處理團隊有幸參與,獲益良多。醫策會前執行 長林宏榮醫師於會中提出醫療糾紛事件生命週期,分為「平靜期」、「醞釀期」、「爆發期」、「善後期」四個階段,如能進行妥善之全週期風險管理,當可大幅降低醫療糾紛,減緩對醫護同仁的衝擊,極具參考價值。特此將花蓮慈濟醫院醫療糾紛相關風險及衝突管理做法,依此四個分期整理如下,深盼同業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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