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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研究 THCITSS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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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人性、歷史契機與社會實踐從有限的人性論看牟宗三的社會哲學
卷期 1:4
作者 楊儒賓
頁次 139-179
關鍵字 THCITSSCI
出刊日期 198812

中文摘要

本文旨在經由檢討牟宗三教授之哲學體系中無限心與有F良心的關係'重新賦予有F良心存有論的地位,以作為儒家社會實踐之可能依據。牟教授在處理有F良心一無F良心的問題時,其忠、惟模式是黑格爾起信論的形態,他強調有F良心的呈現是必需的,因為它是良知的“自我坎陷.',一種精神的自我攤展(expression)。在這種觀點底下,有F良心雖然可獲得存有之保障,但其地位基本上是被導出的、第二序位的。而且被保障者,事實上乃是有限“心"之“在其自體之心",而不是“有限"心之放雜、個別性經驗內涵之“有限"部分。本文則認為:儒家創始者論“仁"時,是從情境心的角度出發的。情境心在當下的展現並非先驗、無限的,而是在一種具有經驗內容導引的方向下感通的,而這種經驗內容究實而論,實隱含了個人一社會結合下全體條件之總關係。不但如此,由情境心出發,我們還可建構起一套基本的存有論,使文化(人文化成的客體顯且見)具有一種始源的、但也是有本有源的性質。本文在分析情境心的功能峙,吸收了詮釋學的某些理論,尤其是狄爾泰之“客觀精神"及海德格之“此在"等觀點,藉以建構情境心文化世界(生活世界)一存有論之間的關係。最後,本文認為宋明儒及民國新儒家所強調的無F良心不可放棄,因為這是人性非常重要的一個向度,它所提供的“神聖"、“意義"、“高層實在"等,不但可使人在此世內求得自我安頓,而且可引發無窮的動力,使實踐者獲得強力的支援。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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