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我國《憲法》第7條中華民 國人民無分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憲 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國家應消除 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以 及麵捌平等的教育環境,2004年經 總統公佈實施的《性別平等教育法》(以 下稱《性平法》),為我國性別平等教育 的推動奠定法律基礎。各級學校也根據 此法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稱 性平會),辦理學校性別平等教育相關事 宜。
客服管道: +加入LINE 好友 即時聯繫客服 E-mail: service@hyread.com.tw hyweb 凌網科技 版權所有 Hyweb Technology Co., Ltd.©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