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大宗師》“以刑為體,以禮為翼”十三句原文,陳鼓應《莊子今 注今譯》主張刪除。但本節文字正是悟道“真人”心靈境界與處世原則的精確 描述。超邁與曠達的宇宙情懷,寧靜而高遠的精神境界•,既引生了安閒、愉快、 通達的心情與心境,也促成了寧靜通達而心氣和平的處世原則。因而既表現為 遊刃有餘而“柴立乎中央”的行為方式;亦表現為隨緣自適而混跡黎甿的生活 樣態。一切順適,一切通達,無可無不可,無所非亦無所是,既在心靈之中與 世俗保持著距離,又在行為上與世俗打成一片!心靈超越而又混跡黎甿,這就 是莊子悟“道”之後的人生境界及其入世原則。因而此段原文決不可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