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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教育評論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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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評鑑委員誰來當?
卷期 4:5
作者 阮淑萍曾淑惠
頁次 020-022
出刊日期 201505

中文摘要

教育部依據《大學評鑑辦法》第5 條辦理大學自我評鑑機制及結果之認 定,加速推動大學自我評鑑,訂頒「教 育部試辦認定科技校院自我評鑑機制 及結果審查作業原則」。目前計有26 所科技校院符合辦理資格。符合自評 之科技校院皆已於102 年完成機制審 查,103 年開始進行結果審查,迄今已 有9 校完成結果認定。教育部對於自 我評鑑中系所評鑑之規劃,未來將逐 年擴大授權自評校數,系所評鑑以授 權學校自辦為原則,其評鑑結果作為 學校內部資源分配及決策參據,且其 辦理成果須納入校務評鑑檢核(池俊 吉,2015)。換言之,科技校院系所評 鑑採行自辦方式為未來之趨勢也是教 育評鑑之重要政策。目前,科技校院 自辦評鑑之規劃多採行內部評鑑與外 部評鑑兩階段實施,也因此,執行評 鑑工作不再只有外部評鑑委員,即評 鑑委員或訪視委員,也須有內部評鑑 委員。換言之,除了大家熟知的訪視 時的外部評鑑委員,還有評鑑規劃、 實施所需要的評鑑人員,不論是自我 評鑑指導委員會的成員、推動小組成 員、內部評鑑人員皆為評鑑委員。此 外,自評學校也在自我評鑑中扮演不 同之角色,不僅是委託單位,也是承 辦單位,更是受評單位。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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