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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心理學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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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個案是否接受心理治療之特性調查
卷期 6:1
作者 陳美貴
頁次 082-082
出刊日期 201206

中文摘要

目的:在門診醫師轉介心理治療上,有一定比例的個案會以口頭或行動方式拒絕接受心理治療。本研究以「田納西自我概念量表」(TSCS)及「人際行為量表」(IBS),進行心理治療前評估,瞭解個案的自我概念強度,與人際行為特性。並將拒絕或接受心理治療的個案的量表結果進行比較,瞭解兩者之差異性。
方法:1.個案來源:年滿22歲,接受門診醫師轉介之個案,排除無法獨立到院之交通因素。2.以個案接受諮詢/治療的次數作區分,將接受評估後拒絕接受心理治療者,或安排第一次會談後即拒絕接受心理治療者,歸類為拒絕組。另將會談4次以上之個案列為接受組。3.因TSCS與IBS兩份量表在分量尺上,有些有年齡與教育程度的影響因素,故將TSCS與IBS轉換為標準分數(T分數)後,排除填答效度不佳的資料,進行獨立樣本T檢定。
結果:1.拒絕組與接受組在TSCS的所有分量尺上均未達顯著差異。顯示無法以個案之心理自我強度、自我行動等內在建構指標作為判斷個案是否有接受心理治療的動機。2.拒絕組與接受組在IBS量表的求助分項並未達顯著差異,顯示無法以人際行為上的求助行動作為判斷個案是否有接受心理治療的動機。3.拒絕組與接受組在IBS量表的防衛性自我肯定上達顯著差異,顯示拒絕組與接受組在維護個人權益而表現出來的自我肯定行為上有所不同。拒絕組會為了維護個人權益而表現自我肯定的行為,明顯優於接受組。
結論:1.即使前來身心科門診的個案在人際互動上可展現求助之意圖,但無法作為接受心理治療之動機指標。2.接受心理治療之個案,在人際互動上難以自我肯定的行為維護個人權益。除了個別評估結果作為參考以外,接受組之個案可能需要加強人際互動上的自我肯定行為。

英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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